井陉县环保局三项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05.11.2015  10:34

“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新、改、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项目。

  近日,井陉县环保局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检查。一是强化重点,全面开展现场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涉及范围为已开工建设、新投产和试生产的项目。二是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工作,认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切实查清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核实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生产工业、运营流程,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与原申报内容是否相符;污染处理设施的设计情况、开工建设情况、施工防治污染措施等;认真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表,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档案。三是将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对建设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责令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