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抓好三项建设” 推动法院机关党组织建设
机关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海港区法院党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从组织、思想、作风等方面全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
一、打基础,认真抓好组织建设。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选举产生了党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6名,配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创造条件支持机关党委开展工作;二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完善工作机制。院党总支先后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生活会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审判、党建、政工人事、廉政建设各方面10大类60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集,真正落实了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政策。三是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生活的透明度,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环境熏陶、树立典型等手段,提高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四是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总支在每年年初都要制定全年的党建工作计划,并结合党员教育活动实际,解决好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二、固根本,认真抓好思想建设。一是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路线、方针、
政策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观看录像教育片等形式,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全院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三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三、鸣警钟,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海港法院党组始终把坚持“以廉兴院”作为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凡会必传达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并先后制定了16项党风廉政制度。密切联系了群众,又确保了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同时,完善了党内的生活制度,并将其列入《制度汇编》中,规定各支部每季度要警醒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