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转”学习贯彻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5.02.2015  13:46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转轨定向、持续发力的重要一年。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在上级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凝神聚力、主动作为,狠抓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落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围绕中心、聚焦主业,着力深化“三转”学习贯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旅游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转变观念,强化责任。 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召开后,驻局纪检组及时向党组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和正处以上干部学习传达中纪委和省纪委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局党组对“三转”要求有了深刻的认识。党组书记局长栗进路同志明确表态,主体责任的落实决定了反腐败的高度和方向,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担当起一岗双责的任务,党组和驻局纪检组要转变观念,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地上。纪检组长高国明同志亲自协调督促党组4次组织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传达习近平系列讲话及相关“三转”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抓住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这一关键环节,推动局党组和机关党组织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章规定,从驻在部门实际出发,驻局纪检组聚焦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建立完善并运用约谈、谈话、述廉等有效制度,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初步形成党组、纪检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 理清责任,明确担当。 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冀旅党字[2014]23号),明确局党组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明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要担当的10项主体责任和5项监督责任,把落实“两个责任”与本行业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三是按职履责,抓好落实。 纪检组根据全省旅游行业反腐败工作实际,制定《驻河北省旅游局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冀驻旅纪字[2014]16号),明确履行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9项重点内容和9条具体措施,明确对驻在部门干部人事问题、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机关财务运行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等四项重点工作作为省旅游局的“三重一大”核心内容实施监督,制定“四项重点”工作申报程序,并经党组研究,明确今后凡属四项重点工作,主责部门不按程序填写《“四项重点”工作申报表》,纪检部门不签署意见不上会研究,从制度上明确监督与被监督的责任。制定实施办法以来,责任处室10项“四项重点”工作在纪检组签署意见后上会研究,使监督责任贯穿到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的全过程。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中,驻局纪检组协助机关党委在办公楼走廊建立廉政文化长廊,把成就事业勤为本,修身养性廉为基等警世格言和警钟长鸣、杜绝“四风”等题材的廉政漫画挂在办公区域,时刻提醒机关党员干部“不越雷池”、“不碰高压线”,聚集廉政文化正能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二、聚焦主业,推进“三转”不断深入

      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 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结束后,驻局纪检组及时与党组沟通,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正式移交了分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明确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由主体责任内设机构机关党委承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机关选拔任用干部、政府采购和招标等进行内部监督;旅游行风建设由机关内设机构监督管理处承担,同时履行旅游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旅游系统“阳光热线”、“阳光理政”民主评议等具体业务工作等。派驻机构回归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转方式科学履职。 驻局纪检组将转方式作为回归主业的关键任务,落实监督责任,提高预防腐败的质量和效果。首先加强对防治腐败措施落实的监督,协助党组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冀旅党字[2014]29号)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导游资格考试、旅行社审批等行政审批事宜的全程信息化、透明化。其次,加强推进作风建设监督,突出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重要节点,提前通知提醒、禁令预警,警示大家自觉遵章守纪;监督党组深入落实《省旅游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完善《河北省旅游局工作规则》、《行政管理基本制度》和《河北省旅游局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修订《政务服务》、《零障碍服务全过程协办制度》等规章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审批下放至除沧州市外的其他各设区市。第三督促驻在部门落实机关工作标准化、政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建设系统化,逐步形成反腐防控良好局面。 三是转作风培育队伍。 把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等系列指示精神作为全年重要任务,作为提高履职能力,培育纪检监察队伍的基础。纪检组长发挥“领头雁”作用,深刻学习领会、谋划推进行业纪检工作,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带动组室工作创造性地展开。通过参加全国旅游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省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三转”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研讨会,学深悟透上级精神,积极组织组室人员开展研讨,鼓励创新思维,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国家旅游局主办的《旅游行风》杂志(第4、5、10期)对纪检组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和聚焦“三转”履行派驻职责情况进行了专题刊载交流,受到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和业内同行的一致好评。组织全省旅游行业纪检监察工作培训班,加强与各设区市派驻机构的联系,主动邮寄、传真学习资料,传递上级指示精神,探索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行业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下半年,委派一名同志到省纪委四室开展办案学习、办案实践,以提升驻在部门纪检干部业务水平。

      三、创新工作机制,增强“三转”效果

      一是开展廉政专题调研,实施行业覆盖督导。 驻局纪检组通过开展“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调研”实现调查摸底,定性定量分析,督导全覆盖。今年上半年,驻局纪检组在省纪委的亲自指导下,联合省社科院,首次承担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委托的调研课题,围绕全省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就如何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开展专题研究。通过与省、市、县旅游局,部分重点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干部职工进行广泛的沟通探讨、座谈了解,发放5万余份问卷调查,查阅大量参考文献,历时4个多月,三易其稿,重点围绕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防控对策,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近万字的调查报告,《河北省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课题,去年11月经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荣获国家旅游局旅游纪检监察课题研究二等奖,并得到驻国家旅游局纪检组领导重点表扬。此次调研规模之大、范围之广,组织之严细尚属首次,填补了我局派驻机构一直没有课题研究的空白。为发挥驻局纪检组“派”的作用,纪检组还督导驻在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河北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专家评审、信息化管理和资金监督制度;制定了《河北省旅游规划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旅游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促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二是 建立廉政档案,开展提醒式监督 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纪检组着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探索如何利用廉政档案制度建设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是聘请廉政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 为增强派驻机构监督力度,延伸监督手臂,创新监督方式,去年驻局纪检组从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行业管理、旅游研究、财经专业人员和新闻媒体中聘请了35名同志,作为旅游行业廉政监督员,在全行业开展问卷式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式监督,监督旅游管理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定期听取收集监督员的意见建议,适时邀请部分监督员代表参加驻局纪检组组织的相关活动,发挥其在行业廉政建设中的社会监督作用。 四是组织专题座谈会,探索履职新方式。 组织各市旅游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廉政监督员专题座谈会,围绕旅游纪检监察机构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如何做好“三转”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分析研究旅游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和措施;围绕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进行分类研讨;交流我省旅游行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实践,共享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015年,纪检组要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旅游派驻机构建设,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增强监督实效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三个能力”;重点以落实两个责任课题调研为抓手,在全行业开展体检式专项监督;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督促修订、完善相关规定、细则,特别是要完善重点工作监督程序,确保监督进一步上位;继续探索开展社会监督的方式,充分发挥35名廉政监督员作用,增加廉政监督员覆盖面,确保监督进一步到位,不断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供稿:驻河北省旅游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