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开展“三查”强力清理规范散煤经营网点

14.09.2017  17:39

  清理规范散煤销售经营秩序,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动员部署全局力量对散煤经销网点开展拉网式清理规范,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深入走访,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8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所有煤炭经营主体进行逐户排查。要求散煤经营网点一律建立进、销货台账,留存煤质《检验报告》,制定承诺书,保证不购销不符合控煤标准的煤炭。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出的无照经营,私自大量采购、囤积煤炭等违法行为,下达《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并依法从严查处。截至目前,共取缔无照经营散煤销售网点16户,清理煤炭920吨。

  二是强化督导,一线回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到市场监管一线督导各辖区散煤经营网点的排查工作,对已完成清理取缔的散煤经营网点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出现倒流、反弹现象。对各股、队、所散煤网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日排名、日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慢、清理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

  三是严控煤质,检验抽查。开展散煤质量抽查检验,在定期对全县所有散煤销售点的煤质进行抽检的基础上,每月再进行随机检验抽查。8月份,已完成对原有93户煤炭经营网点100%全覆盖的抽样检验,9月份将按计划进行煤质抽查检验。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散煤经营户,将按照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李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