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出台20条措施助推“三创四建”活动开展

13.04.2020  15:22

日前,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保障“三创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从六方面提出20条举措,并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引领全省法院努力在“三创四建”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推动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河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方案提出,依法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破产工作机制,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积极推广设立破产费用保障基金,推动适用“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信息化赋能平台”,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积极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工作要求,依法审理企业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加强破产工作协调联动,在党委领导下,实现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转,统筹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相关工作,健全僵尸企业识别等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税收减免、企业注销等问题。

方案明确,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加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探索支持诉讼制度,引导中小投资者用足用好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快中小投资者权利实现进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依法审理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各类犯罪行为,对非法占用、处置、毁坏的财产,依法及时追缴发还、责令退赔。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畅通产权冤错案件纠正渠道,及时纠正并公布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的产权纠纷案件。健全各部门工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保护民营企业、中小投资者工作合力。

方案强调,提升合同执行质量,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健全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集中受理、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实行要素式审判,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加强商事案件执行工作,在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基础上,强化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与公积金的网络执行查控功能,力争实现被执行人财产全覆盖。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推动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协力做好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方案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彰显司法责任与担当。做好“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工作,与土地登记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涉不动产案件审理水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作为。做好“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推广类型化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案件,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持续深化京津冀司法协同机制,继续完善跨域立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三地法院案件会商机制,推动构建三地法院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积极参与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延伸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充分发挥“一乡镇一法庭”作用,全力做好法院工作各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诉源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方案要求,各级法院要把服务保障“三创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时,省法院还将服务保障“三创四建”活动列入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畴。成立服务保障“三创四建”活动办公室,下设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等三个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