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安监局“三个紧紧抓住”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14.01.2015  14:38
  在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工作中,保定市安监局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新举措,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根本。市安监局紧紧围绕“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责任”原则,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各级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和乡镇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村庄、社区的监督管理责任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事项细化、界定清楚;建立保证责任落实的有效运行机制和制度,最大限度的克制责任落实的随意性,确保各方责任真正有效的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总体工作考核范围,实施专项考核,未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安全生产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进一步强化对责任不落实行为的追究,将注重事故后的责任追究转变为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等事前的责任追究上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用相关法律和规定严格约束自己,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不出问题。
  二是紧紧抓住隐患排查治理这个关键。要按照全省的部署要求,2015年底前,市、县、乡三级初步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体系,2016年全面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隐患治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行,2015年实现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这一目标。
  三是紧紧抓住事故预防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实现“不出事”这一目标,在安全事故动态预防上下功夫。一方面是认真研究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盯住重要季节和时段、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管理混乱、隐患问题多、安全风险大的重点企业单位;紧紧盯住极端恶劣天气,严格落实盯防责任,实行严防严控。
  另一方面是针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动态性的特点,强化对爆破、吊装、动火、焊接和进行受限空间等各类较多危险性作业,涉及易燃易爆物品、涉及化学品中毒、涉及粉尘爆炸、涉及严重职业危害等较大危险性建设施工活动现场的动态跟踪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对一线现场的盯防责任,强化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现场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实行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专人监控,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