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能贷款额度高至40万 衡水公积金新政看点一箩筐

09.09.2015  10:26

河北广播网9月8日消息(记者王美中、马顺)8日从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提高使用效率,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从9月1日起,衡水市全面实施公积金新政策,涉及职工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另有部分业务再次简化了办理手续。

  要点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首度开办装修贷款

  据工作人员介绍,自9月1日起,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外, 住房装修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其贷款额度按房屋每平米不高于1000元计算,最高额度15万元。

  最大限度提高贷款额度

  单方贷款额度再次提高。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贷款额度核算政策更加宽松

新政取消了按公积金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的规定,还调整了接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的系数。这个系数由原来的40%提高至65%,极大地提高了职工贷款额度。例如,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贷款时的缴存基数均为2500元,欲使用公积金贷款,分10年还清。新政实施前,其贷款额度为24万。而新政实施后,贷款额度为39万,较之前可多贷15万。

  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再次下调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家庭首套房、二套房时,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均降至总房款的20%,大大减轻了职工购房的压力。

  要点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

贷款前可先办理首付提取

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购房时,可以预先凭购房合同办理一次首付款提取。办完贷款手续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上年度还款额。

取消购房1年内提取限定

新政实施前,提取公积金需持一年内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提取业务。新政打破了1年期的提取限制,以自有资金全款付清购房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签合同或办证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

取消未还清贷款提取限定

新政策规定,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如果符合其他提取条件,也可办理提取业务,例如有公积金贷款的,仍可办理房屋租赁费、物业费等提取业务,打破了之前不能提取的限制。

  要点三· 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 

无需职工单位出具单身证明

单身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单位不再出具单身证明。

提取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

取消《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的规定,减少了职工跑办次数。

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实施,为职工贷款购房松了绑,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也进一步放宽,各种手续的简化也为公积金业务办理职工减少了麻烦,广大缴存职工赞不绝口。连日来到衡水市公积金市直及县市区服务大厅办理贷款、提取业务的职工络绎不绝。在此提醒大家,欲了解衡水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详细情况,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2812329,或登录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hszf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