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2万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11.09.2017  09:03

  (记者烟成群)国务院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简并增值税税率等六项减税政策,尤其是小微企业门槛的再次调整,让更多的纳税人走进“小微”行列。为确保这些减税新政能够迅速落地并惠及纳税人,省国税局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推动创业投资活力再度激发,社会创业热情得到极大促进。

  新政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从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到此次的50万元,随着小微标准的不断扩围,更多的企业都将进入“小微”行列,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初步测算,我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加到22.02万户,较2016年增加6.99万户,减免税额增加6.54亿元。

  国家的税收优惠为小微企业减了负,小微企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就业。河北合美电梯技术有限公司去年应纳所得税额45.93万元,缴了将近11.48万元的税款,减税新政可使该企业今年少缴6万元的税。“我们计划用省下来的这部分钱继续扩充人员,扩大业务。”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晓红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