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花4万公款买鹿肉送礼被查处

18.02.2015  14:18

  近日,北京各区县纪委均加大了对违规案件的查处,本月内已有4个区县通过北京市纪委,对辖区内干部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昨天,朝阳区、密云县纪委密集通报了3批共5起违规案件,案件同时在北京市纪检监察网“曝光台”予以通报,其中朝阳区发改委一公职人员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被“双开”;密云一村支书用公款4万元购买鹿肉送礼被处分。

  朝阳区

  醉驾出事故 科员被拘役

  朝阳区纪委通报,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物价检查所科员余合喜,因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辆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于本月被查处。

  据通报,2014年12月10日15时40分许,余合喜酒后驾驶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京P96Q39)由西向东行驶至朝阳区广渠路双井家乐福路口西侧,与他人所驾车辆发生 交通 事故。经认定余合喜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余合喜自动投案。经检验,余合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7mg/100ml。余合喜已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今年1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朝刑初字第22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余合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本月,朝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余合喜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