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棚改政策出台 加速助推重化省份稳增长

05.08.2014  06:24

   (原标题:新一轮棚改加速助推重化省份稳增长)

  “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提出如上重点。

  “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通知》称,“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

  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棚户区改造是今年一个重头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替代楼市下滑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

  贵州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也认为,在目前工业产能过剩比较严重的情况下,经济要保持平稳发展,必须要有新的投资领域,既不会带来产能过剩,又能消化部分过剩产能,还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棚改就是很好的投资领域。

  根据《通知》,新一轮棚改重点是在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而这些又主要集中在东北、山西等重化工业省份。今年以来,包括东北、山西、河北等以重化工业、能源产业为主的省份经济均受到明显的影响,经济增速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例如,位于东北的辽宁和吉林一季度的增速本来就比较低,二季度则在低位上进一步回落。

  张大伟说,这些资源枯竭型城市政府负担大,经济降速最明显,而且棚户区面积也大。在这些区域,加大力度支持棚户区改造,影响会比较大,而且棚改也有一定的基础,推进比较容易。

  《通知》提出,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

  《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市、县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地落实到位。

  在棚改中,解决资金来源一直十分关键。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

  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与项目资本金可在年度内同比例到位。

  同时,对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及地级以上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