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男子喝醉酒取不出钱怒砸取款机 被刑拘

29.10.2014  19:20

    王顺国(化名)今年29岁,家住保定市区。王顺国结婚后在住处附近摆摊卖水果,生意不错,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10月20日,王顺国应邀到朋友家喝酒,从晚上8点多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才打了个出租车回家。

    出租车开到住处附近,喝醉了的王顺国才发现,口袋里只剩下不到十块钱。他向出租车司机提出,到路边的取款机取钱。

    王顺国把银行卡插进取款机,就是取不出钱来,反反复复操作了几次,银行卡也被取款机“”了进去。王顺国气不打一处来,从外边找了一块砖头,拿着砖头向取款机砸去,盼着出现“奇迹”。

    出租车司机看到醉汉怒砸自动取款机,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南市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所长李强带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王顺国当场抓获。

    经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王顺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顺国已被南市区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取款人操作失误或因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银行卡被“”,取款人可于次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储蓄网点办理手续。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会将银行卡无偿退还;如果被“”银行卡属其它银行,则需发卡银行证明后,才能退还本人。

    市民在取款时,要严格按照银行的规定操作。如果操作失误或取款机出现故障,千万不可一时冲动,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燕赵都市网通讯员商征)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