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环保分局 进一步做好四项工作,加强环境保护

12.12.2017  17:44

为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我局进一步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我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契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与群众互动的形式,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营造浓厚环保氛围,在环境整治、招商引资工作上当好参谋。

二是进一步做好主体工作。环保法律法规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作为执法主体的环保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局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措施方案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环境监管不仅是环保部门的职责,还是工作手段。由于公众的环境意识还未达到一定程度、基础设施建设还未达到完美程度,因此,我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国控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等更加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四是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不能单打独干,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因此,我局进一步发挥好协调作用,与其他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