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十次会议

19.03.2018  18:24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3月1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8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3月18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确定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正式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