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一村民以修路施工挖出祖先尸骨丢弃为由高价索赔败诉

09.10.2015  12:18

  中新河北网石家庄10月9日电 (李洋 王云花 李忠勇)9日,记者从河北省井陉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结一起修建高速公路征地侵权责任纠纷案,某村村民以施工单位挖出12位祖先尸骨丢弃为由向交通部门索赔20万元败诉,不仅未获得一分钱,还负担了一、二审8800元案件受理费。

  据介绍,近年来,为修建京昆高速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井陉段,征用井陉县农村部分土地。2014年3月9日,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在某村征地范围内施工时挖到坟穴,该村晨光的同家族人晨星(男,化名)与该施工单位发生纠纷,该施工单位通过村干部支付晨星迁坟款64000元。晨光见此情形,即以施工单位将他另外12位祖先尸骨挖出运到别处丢弃为由,诉至本院,要求某交通部门偿还他12位祖先尸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墓葬品等共计20万元。

  针对此案,法院认为,晨光以某交通部门侵权为由,要求返还其尸骨并赔偿各项损失,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诉讼主张,故对其诉求,不予支持。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晨光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晨光负担。晨光不服,提起上诉。石家庄中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国家在基本设施建设中,所涉及城乡居民的征地拆迁,包括土地、建筑物、附着物等各项补偿都有具体明确的政策规定,涉及征地拆迁的居民应认真学习政策规定,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不可无理取闹要钱,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