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河北省小微企减税逾亿元

01.05.2015  23:32

  河北省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5日,河北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77294户,其中盈利户数73848户,盈利面26.63%;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73812户,享受其他优惠的36户,实际受惠面100%,一季度共计减免税额11477.23万元。同时,河北省还有4202户企业预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申报享受税收优惠1761.13万元。

  为进一步把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省国税局与省地税局联合编印了29万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宣传册,免费发放到每一户小微企业手中,还编印了5万份《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免费发放给地方党政领导和纳税人。并在12366热线设置了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利用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QQ群等新兴平台开展宣传,群发了13413条短信,提示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同时,该局还积极研发具有申报提示、自动计算和查询统计功能的“小型微利企业提醒和查询”软件,在纳税人申报时自动识别并提醒享受优惠政策,自动计算填报优惠税额,无需额外报送任何资料。利用该软件,该局在申报期内,每天统计分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享受情况,实时发布,即时通报。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立即以“送政策上门”方式实施“点对点”服务,帮助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在4月申报期内,该局就提取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数据185.4万条,发现并帮助789户纳税人补充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在申报期结束后,该局还继续提取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数据,对主动放弃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市、县、分局三级进行分析和排序,对放弃优惠户数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确保不落一户。截至4月25日,271户主动放弃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国税部门的督促下全部补充申报享受到税收优惠。

  对此,河北正新车业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感触颇深。该公司按规定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但税务人员在查看公司申报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未能享受优惠,认真审核后发现,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但企业填写的单位为元,导致资产总额虚增10000倍,超出了小微企业的资产条件,因此,税务人员立即联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并辅导企业更正了申报,让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13945.71元。

  据该局所得税处处长韩建英介绍,为确保小微企业应享尽享,该局不仅将小型微利企业受惠面列入了绩效考核指标,还将近期税务总局下发的〔2015〕35号文件规定的10项具体措施纳入了重点工作任务绩效考核事项,这大大提升了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落实这一优惠政策的责任意识,确保小微企业受惠面100%。(张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