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一减一加”做好低保对象核查工作

05.11.2016  04:02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救助精准度,迁安市民政局采取“一减一加”做好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一减”即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将不符合标准的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一加”就是增加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912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个明确”夯实了核查工作基础。今年3月起,全省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迁安市民政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专题研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的范围、内容、程序、需提交材料等内容;明确了镇乡(城区办)主体责任,负责辖区救助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组织申报等工作;明确了由业务骨干和村干部组成调查小组逐一入户调查,全面客观核查低保户家庭的经济状况,避免低保评审中出现优亲厚友、平均分配的不良现象,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个严格”明确了核查工作标准。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核查的重点为已经纳入低保范围和正在申请低保的所有家庭。此次核查严格落实按户施保政策,力戒“保人不保户”做法,明确依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并提出申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其他符合条件的均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严格执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避免分档平均发放,明确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据实核算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照人数足额补差;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对象,按照低保标准全额补助。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核查制度,明确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三个落实”提高了核查工作质量。根据工作要求,各乡镇(城区办)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三个落实”。落实“三个100%”,各镇乡组织精干力量分组入户调查,实现入户调查率100%、家庭收入等调查数据准确率100%、调查人员和户主签字率100%;落实“三步走”,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低保评审小组会议,根据核查结果对低保对象进行逐一审核、评议,符合条件的在村(居)、镇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由并做好解释工作,申请、评审、公示,缺一不可。落实三级督导,该市政府督察室将低保核查工作纳入周重点工作督办,实行一周一督导、一周一调度。该市民政局还专门成立督导组,深入各镇乡(城区办)进行全程督导,根据反馈的问题或建议,及时下发了《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具体核查工作中涉及的上级政策、工作范围、调查审核方法等进行再解释、再明确,确保了核查工作的持续顺利开展。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直接督办,工作人员严把政策关、核查关、审批关,确保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