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对公车私用等党员干部违纪行为高调亮剑

23.06.2014  10:53

    中新网 保定 6月20日电(记者吕子豪)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官方20日再次向媒体通报称,针对该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宗琪“公车私用、涉嫌交通事故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照相关规定,已于日前免去孙宗琪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该县针对孙宗琪公车私用事件在全县范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

    该通报表示,2014年5月3日至6日,高阳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宗琪使用公车去武汉办理私事,涉嫌交通事故,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依照相关规定,高阳县委高调亮剑,免去孙宗琪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发后,高阳县对该起事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孙宗琪公车私用事件在全县范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

    对孙宗琪涉嫌交通事故的处理,高阳县政法相关部门将全力配合协助武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待事情查清后,根据责任认定依法执行和落实。

    据悉,高阳县方面经多次直接对孙宗琪本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派人赴武汉与当地警方沟通,初步认定:2014年5月3日上午7时左右,孙宗琪安排县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驾驶政法委的公车(车牌照号为冀FDM023),带上他的妻子,去看望在武汉工作的女儿。当日下午4时左右,孙宗琪一行3人到达武汉市,并入住武昌区中山路路易100城市酒店。5月6日早晨6时左右,孙宗琪一行开车从酒店出来准备返回,当日下午5时许返回高阳。公车私用事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