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首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出台

28.07.2014  11:4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28日讯     辽宁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准《辽宁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规划》是辽宁省第一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指导全省未来10年林地保护利用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力争不低于716.73万公顷;森林保有量确保达到622万公顷以上,比2010年增加16.7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3.1亿立方米以上,比2010年增加3000万立方米。
      《规划》明确提出,要以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管理。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积极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模,控制林地转为农用地。
      《规划》提出,保障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公益林、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的林地需求。实行森林面积占补平衡。严格保护公益林地,禁止在国家公益林地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用国家公益林地。要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加大对石漠化沙化土地、工矿废弃地的治理力度,积极补充林地资源。严格保护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灌木林地,防止林地退化。严厉打击毁林开荒和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规划》要求,对林地及森林实行科学管理,各地区要依据《规划》编制市、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做好与国土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