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执行 开发商“偷面积”促销将减少

30.07.2014  22:01

从7月份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以及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新规中变化最大的一条,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1/2面积计算。开发商惯用的“偷面积”促销手段将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