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隆鼻不成反毁容 索赔57万

24.07.2014  11:50

暑期,又到了整容的高峰期,尤其是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希望自己看起来更亮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但还是要提醒大家,整容一定要去正规的大医院。广东佛山的莹莹去年花了6千块钱在美容院做了隆鼻手术,结果被整成了7级伤残,7月21日,南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案件。

莹莹只有25岁,去年11月到南海一家美容院做隆鼻手术,谁知手术失败,面部受损严重,鼻部有瘢痕,右眼已经失明。莹莹状告美容院,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资格又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由无医生执业资格的店主沈慧琳帮她做玻尿酸隆鼻手术,要求赔偿57万。不过在法庭上,被告沈慧琳当庭翻供,双方激烈争辩。

检察机关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沈慧琳无照无证经营,进行注射麻醉剂和玻尿酸手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触犯刑法,应该以非法行医定罪,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4年。案件将择日宣判。

希望通过整容手术提升外在形象,让自己获得更多机会,这种想法无可厚非。可是,得提醒大家,医疗整形市场鱼龙混杂,许多非法的整形美容小医院、小会所的设备、医疗水平等得不到充分保障,大家切不可过分迷信广告中的整形效果,以免走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