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连心桥”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8.09.2020  20:13

今年以来,邯郸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争议诉讼中坚持一手抓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建设,一手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五个到位”工作格局以及“三个一批”办案模式。截至8月底,全市法院共收行政诉讼案件1025件,相较去年同期1167件,减少了142件。全市两级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收案件355件,成功化解85件,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建设    

春节过后的第一天,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向市政府递交了《关于建议在全市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请示》。4月初,邯郸市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成立。“邯郸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月底之前,全市19个县(市、区)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部挂牌成立。

为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落到实处,邯郸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起了场所建设、人员配备、案件统计、联动化解、协调督导“五个到位”的工作格局,形成多层次便捷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丛台区法院辖区市级行政机关较多,每年行政案件有近200件。今年以来,该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在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搭建沟通、协调平台,促进诉前化解,以人社局为被告的收案数同比下降了17.4%,对减少行政争议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在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邯郸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案件进入化解程序前,询问当事人化解意向,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修建紫山至广府城公路是邯郸市今年的一项重点工程,修建中需占用永年区某水产公司违法占地修建的鱼塘。该公司不同意占用,将镇政府诉至法院。永年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水产公司与镇政府沟通协调。在坚持法律底线又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合法评估,镇政府给予一定损失补偿,该行政争议得到圆满解决,市重点工程建设得以顺利推进。

拓展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功能

邯郸法院在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功能过程中,充分发挥行政庭专业优势,与立案庭、速裁团队密切配合,对中院新收的一、二审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区别对待处理,从而实现了一个增效、一个快捷、三个一批。

一个增效”即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接到一审诉讼材料后,在会同相关单位参与化解的过程中,同步完成案件当事人信息采集、地址确认书填写等工作。“一个快捷”即中院一审案情简单明了的案件,中院二审程序性审理、上诉理由明显不成立的案件,直接转交给法院速裁团队进行审理,极大缩短了审理期限。“三个一批”即中院对一审诉讼案件,按三类情形分别处理,将适合诉前化解的转交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现化解一批;针对被告主体明显不适格的,由立案庭告知当事人,实现分流一批;对明显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由立案庭向当事人释明并退回诉状,实现阻止一批。

自5月份以来,邯郸中院有效化解了3起案件,甄别移送基层法院管辖26件,对5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予立案,有效减轻了中院行政法官的工作压力,同时降低了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率。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