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一周查处高速公路超速违法逾万起 八成多为超速10%以下

20.12.2015  09:42

  警方提醒,小型车超速10%以下虽然不罚款、不计分,但需要当事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警告处理,并记录在案

  12月7日至13日一周时间,全省高速交警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2503起,其中超速10%以下的违法行为10539起,占超速违法总量的84%。笔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小型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不超过规定时速10%的,就不再受到罚款、记分的处罚,而只是警告。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与许多驾驶员对相关政策的曲解有关。

  2014年,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我省对机动车超速行为的处罚进行了修改,其中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处以警告。“这意味着对小型车超速处罚有了一个弹性空间,充分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凸显了教育的初衷。”该总队秩序科科长彭旭光介绍,部分交通参与者认为这里有空子可钻,曲解了警告的真正意义。超速10%以下,虽然不罚款、不计分,但警告也是一种处罚,需要当事人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并记录在案。他提醒广大驾驶员,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控制车速,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