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二次手术再次起诉 庭下调解双方达成部分赔偿

06.04.2016  09:26

日前,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损害赔偿诉讼。与其他同类案件不同的是,原告李先生已经获得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他为什么又要起诉呢?

李先生被撞事故发生在2014年6月23日,事故发生后,李先生被原告吴某送到省三院。后经桥西区交警大队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先生负次要责任。经过法院第一次开庭,保险公司赔偿了李先生25000元。

2015年5月10日,李先生做了二次手术,这次他要求被告吴某赔偿各种费用82587.98元,吴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首先提出质疑,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李先生说,他是个电工,平时主要是给别人修理空调,收入还不错。但是被告代理人对李先生提供的工资证明提出质疑。

法官表示,如果李先生要去补办这些证据,当天的庭审就无法进行,李先生需要先行撤诉,等证据齐备后再起诉。在法院的建议下,双方进行了庭下协商……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付李先生医药费3万多元。至于李先生提出的其它赔偿,将会等李先生补齐证据后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