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起石家庄市开展道路“四乱”综合整治
15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市范围的综合整治大会战将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整体推动的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技术防范等手段,大力整治全市道路“四乱”(指“行人、自行车、三车、机动车”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意、无序通行,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问题。”此次整治通过依法严管,在全市道路范围内,杜绝和减少“四乱”现象,实现城区主干道高峰不堵,平峰不乱,各行其道,秩序良好,县区国、省道路安全、有序通行的目标。并表示“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过程中,市公安局交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在路口交集处和非机动车道与便道之间,增设路面交通护栏,实现道路功能硬性分离,并针对育才街、槐北路、槐中路等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且交通流量较大的支小道路,在禁止停车路段逐步提高禁停标志、标线的安装和施划数量,执勤交警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时,对于停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禁停区”等禁令标志、标线处车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进行计分处罚,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
记者随即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在“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期间,市区各交警大队将分别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非机动车、行人严管处罚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天7:00至19:00对非机动车、行人管理不失控。并表示在此次活动中各交警大队将把警力向覆盖面没有达到的支小道路,特别是学校、商超、医院门前等周边易拥堵的小街巷延伸,加强指挥疏导,不留死角;安排精干民警加大对违规通行“三车”的纠处力度;夜间时段,充分调动值班备勤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突击查处酒驾、黄牌货车违法等。同时将有限的警力摆在路面上,保证每天有三分之二的警力在路面执勤执法。充分发挥巡逻机动中队和国省道路公路巡警中队的作用,巡逻警车严格24小时巡逻勤务制度,对国省道路上的各类违法车辆要做到早发现、早查处。
此次“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的整治重点为:
城区突出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一)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2、非机动车越线停车;
3、非机动车走快车道;
4、非机动车在高架桥上通行的;
5、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6、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7、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路口。
(二)“三车”交通违法行为
禁止“三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
(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不入位停车、占压盲道、不按顺行方向停车);
2、酒后驾车、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
3、公交不按规定停靠站点、压站候客、不走公交车道等;
4、出租车随意调头、停车揽客;
5、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6、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县(市)突出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行驶;
2、客运车超员;
3、机动车超载、超速行驶;
4、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
5、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