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19.01.2017 03:37
本文来源: 政府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接省大气办通知,省大气办自1月13日起在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等8市区域启动的I级预警,于1月18日24时解除。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省要求执行到位。
1月18日24时解除I级应急响应后,我市继续实行采暖期间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19日起,在工作日7:00-20:00,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内,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并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的顺序,延续执行;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2017年1月18日
本文来源: 政府
19.01.2017 03:3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