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2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08.01.2018 12:1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8年1月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同时,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石家庄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7]113号)的规定落实各项减排措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抓紧对本次预警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于2018年1月9日12时前将应急响应落实总结评估材料电子版报市局应急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8日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局
08.01.2018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