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车辆限行有调整 12日限行2和7同步北京

12.01.2015  15:00

河北新闻网衡水电(燕赵都市报记者焦磊)11日,衡水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对《关于启动橙色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的通告》的解释,该市自1月10日0时起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应急响应,因北京于1月11日开始启用新的车辆限行尾号,为实现与北京同步,故在通告发布之初,临时对该市限行尾号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本次限行尾号以下列内容为准,即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6和1(通告中限行20%车辆即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车辆尾号);限行车辆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同样适用于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限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另悉,河北省各地车辆限行原则全部为“限内不限外”,例如,衡水市车辆前往省内其他地市不受限行限制,但通行其他省市要依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