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区域Ⅱ级预警 衡水廊坊车辆限行

23.11.2014  14:14

    河北新闻网11月23日讯(记者张娜)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11月23日0时起,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衡水市23日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停驶80%的公务车;廊坊市从24日零时起继续延续III级应急响应,并对机动车进行尾号限行,首日限行尾号3和8。

    衡水:停驶80%的公务车

    衡水从23日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限行措施,对市区外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实行限行,至预警结束为止 (23日上午12时前以教育、劝返为主。)。衡水市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污染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80%的公务用车停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和摩托车进入外环(不含)内行驶(临时批准入市的民生保障车辆除外)。

    廊坊:24日至26日7时至20时限行机动车20%

    廊坊市从24日零时起继续延续III级应急响应,并对机动车进行尾号限行措施。11月24日至26日,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限行。11月24日限行尾号为3和8,25日为4和9,26日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黄标车禁止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