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时限延长

29.12.2014  11:05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栾云鹏)为加快治理淘汰黄标车步伐,提高广大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保障车主利益,日前, 秦皇岛 市政府决定延长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时限,对新纳入黄标车定义范围且符合财政补贴政策的黄标车给予补贴。

    新定义黄标车包含七类汽柴油车

    据了解,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最新定义,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分为七类: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依据相关治理方案,秦皇岛市将于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同时,自2015年1月1日起,秦皇岛市大部分城镇都将限行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