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发展促进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石家庄人才发展促进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石家庄市立法要在全国“抢”人才
每年11月6日设为“石家庄人才日”
11月1日,《石家庄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已于2018年8月29日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是石家庄市首部以立法形式保障和促进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在全国石家庄市城市中也尚属首家。该《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将开启石家庄市人才发展的新篇章,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发布《石家庄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石家庄市政府11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保来介绍,在此之前,石家庄市先后出台了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和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政策,但要把这些好政策落实好并不断优化提升,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人才法规来引领,基于此,石家庄市出台颁布了该《条例》。
据其介绍,《条例》具有立意新、结构新、内容新的特点,设立了事业支持、素质提升、奖励激励、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7章、51条内容,凸显了石家庄市对人才的关心支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以及石家庄市主导产业发展、京津石合作等内容。此外,考虑到人才政策的灵活性,部分内容仅作原则性规定,为今后政策调整预留一定的空间。
《条例》规定,今后将每年的11月6日设立为“石家庄人才日”,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推出支持人才引进、促进京津石合作、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优化服务等措施。第十八条还规定了人才或者团队以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周末工程师”等方式来石家庄市工作或者创新创业的,将按照规定享受石家庄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据悉,目前在全国进行人才立法的地方还很少,只有深圳、南通出台了人才方面的地方法规,而石家庄是全国石家庄市城市中首家进行人才立法的城市。
解读 全方位保障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
石家庄市社保局局长王德庆在会上介绍,本次出台的《石家庄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最大的特色和亮点是就是立意新,是从人才发展、人才成长和人才需求的角度进行立法,旨在打造一项暖心工程、构建人才友好型城市。
为确保人才发展资金足额到位,《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和工作的实施。为了保护人才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引进协议,尊重人才的各项法定权利。这些措施,都释放出石家庄市强烈的爱才、敬才、用才信号,宣示了市委、市政府重视人才、求贤若渴的态度和诚意。
此外,为广泛吸纳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确保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条例》第十条的实施“人才绿卡”制度,为持卡人在工商、税务、金融、科研、创业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引进的人才按照规定给予购房补贴或者租房补助。这些措施,不仅使人才来石家庄能畅通引进渠道、打破诸多因素的限制,而且还能得到创新创业上的支持和住房安居保障,想必会增强石家庄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为了让人才创业有平台、干事有舞台,充分实现自身价值,《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等载体建设,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第十四条规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自主或者以产学研用合作方式,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或资助等,这些都充分保障了人才在石家庄有着更为广阔的发挥平台。
亮点 突破法律框架,变约束为激励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萧鸣政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该《条例》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其突破改变了以往法律条例框架,变约束为激励和促进,“这并不是一部常规意义上对人才行为进行约束的法律法规,相反,这部《条例》是对人才发展的促进和激励。”萧教授指出,其从人才政策、文化以及保障等多方面立体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从而使人才本身发展和需求得到最大限度满足。
同时,《条例》中的“一日一卡一通车”也是又一亮点。所谓“一日一卡一通车”是指设立人才日,开通人才卡,打造人才直通车。
此外,《条例》中第十八条指出的“周末工程师”也将成石家庄市抢人突破点。萧教授认为,该《条例》搭建了一个京津冀合作共赢的大舞台,结合石家庄市地域的特殊性,给予外地人才或团队前来石家庄市以挂职、兼职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按照规定可享受石家庄市相关人才的政策待遇,这无疑将对京津乃至全国的人才都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北京、天津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会出现人才外溢的现象,而此时石家庄市就可以有效利用京津强大的人才力量,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条例》的实施,可以让这些临时前往石家庄工作的外地人也有了主人翁意识,把原来的“人才临时工”变成“专家”来对待。
在参与起草调研该《条例》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苏艳英看来,这部《条例》更突出了人文关怀。立法之初,《条例》就采取了以人才发展为主线,以人才为主角的思路,给人才全以方位的关怀,使人才在石家庄发展有幸福感和归属感,以达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目的,“这是一部有温度的《条例》,让外地人才在石家庄也能有‘家的感觉’。”
说法 外地人才在石家庄 有了归属感
谈起《条例》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优惠,201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人才绿卡B卡持有者兰晓婷很有感触,她告诉记者,自己老家在河南洛阳,2018年7月毕业后来到石家庄工作,目前就职于裕华区纪委。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让她感受到了这座城市对于人才的关怀与尊重,“比如我们乘坐市内公交和地铁都享受免费待遇,还有市内A类景点也可以免费参观,更重要的是政府给我们提供了租房补贴,这对于刚毕业的外地人来说,无疑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和经济上的缓解。”兰晓婷说,除了生活上的优惠,在这里工作也为她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而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今后石家庄对于人才的发展和管理将更加规范,相信今后也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到这座城市。
人才绿卡A卡持卡者、藏诺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智森则认为,只有大量吸引人才才能让城市得到迅猛发展,而《条例》的出台,则让人切实感受到石家庄市对人才的重视,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对人才权益的保障,让在这里工作的人才倍感幸福,“尤其是每年11月6日的人才日,更加大了人才的吸引和凝聚力,让每一位人才都实实在在地受益,从而在这座城市有更多的归属感。”
意义 石家庄市人才管理 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
《条例》首先明确了人才定义,指出石家庄的人才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能力素质较高的劳动者,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萧鸣政教授指出,该《条例》是以法律的形式促进对人才从管理向治理进行转型,这对将来的人才管理也会提供一种基础和保障,相信将来会把京津冀甚至全国的人才都引到石家庄来,“这部《条例》站在人才需求的角度,结合人才发展所需环境,重点从人才发展事业发展、素质提升、奖励激励、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立法,使人才的权益保障很真实。”而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石家庄也将以此为契机,在人才工作上进入一个新的境界,今后通过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成经济强市。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苏艳英也认为,《条例》的颁布对石家庄市人才发展工作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人才发展工作已经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在一定程度上无疑会推动人才发展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也必将会全面带动石家庄的经济发展。(记者王萌)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