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加大对“走出去”企业服务力度
日前,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出《致河北省“走出去”企业的一封信》,广泛告知“走出去”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服务和税收协定解释、税收抵免政策等内容,主动服务“走出去”企业。同时为300多家“走出去”企业发放《河北省“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涉税情况调查问卷》,全面详细了解企业涉税需求,帮助企业研究解决疑难重大涉税问题。
国家正在努力推动和支持中国的企业走出去,河北的一些企业已经具备了走出去的实力,对于走出去也有着更强烈的愿望。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走出去”企业有300多家,遍布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和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但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税收,是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做好“走出去”企业的涉税服务工作,帮助“走出去”企业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也是税务机关急需解决的问题。
省国税局对“走出去”企业高度关注,努力做好税收服务。针对“走出去”企业和个人对境外税收政策不够了解的情况,对相关涉税政策及时宣讲,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对规模较大、有行业代表性、境外业务较多,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较多的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和需要获得的税收支持,深入研究企业在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为“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大做强。
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经济发展战略,省国税局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题培训、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和咨询,内容涉及税收协定解释、境外所得税额抵免、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我国企业以机器、设备向境外投资或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退税相关政策等。
同时积极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协定待遇。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走出去”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5 份,使企业能够在投资国享受税收协定减免税款的待遇,企业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省国税局副局长胡秋生介绍,为避免重复征税,我国已与10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国际税收协定(安排)。如果“走出去”企业希望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谈签税收协定,可以向省国税局反映,省国税局将及时反映到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制订税收协定谈签计划。
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刘明说,为维护“走出去”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省国税局将积极协助解决跨国税收的争议,积极推进税收协定缔约方相互协商,帮助纳税人解决与东道国的税务争端。他还提醒,“走出去”企业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义务,一是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要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二是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附报《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受控外国企业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编报的年度独立财务报表等与境外所得相关的资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