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五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评选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11.09.2017  14:43

 

根据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冀工字[2017]44号),经逐级推荐、审核,工会办公会研究,拟推荐申报河北省职工职业道德模范建设标兵单位2个: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总公司6路线、沧州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沿海高速运营管理处渤海新区收费站;拟推荐申报河北省职工职业道德模范2名:河北交投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涿州服务区经理李振松、张家口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总公司31路线驾驶员李素青。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与省交通运输工会联系,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0311-83030737

河北省交通运输工会

2017年9月11日


公示
  根据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五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