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环境污染外逃民警真情感化自首
本网讯(吴伟 张文显) “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阜城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涉嫌污染环境在逃犯的缉捕力度,有力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日前,专项行动再传捷报,环安大队民警通过法律攻心,反复规劝,成功招降两名涉嫌污染环境的网上逃犯。
8月19日9时许,环安大队接到线索称:阜城县崔家庙镇某银行附近有一家无证经营的小电镀厂。接警后,阜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联合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经检查民警发现该厂有生产迹象,调查得知该厂负责人系崔家庙镇的王某。工作人员对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在内外排污口处进行了取样,并送往衡水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经监测:厂内下水道污水六价铬浓度为1.76mg/L,总铬浓度为68.3 mg/L,总锌浓度为336mg/L;该厂外排口污水六价铬浓度为1.9mg/L,总铬浓度为58.8mg/L,总锌浓度为363mg/L。该监测数据于2014年12月9日被河北省环保厅认可,随即,阜城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上网追逃。为尽快将王某抓获归案,民警多次深入其家中,与其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促膝谈心,规劝亲属劝诫王某打消侥幸心理,及早投案自首。通过民警多次真情劝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来到阜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3月3日,阜城县公安局联合阜城县环保局对王集乡某电镀厂进行检查时了解到:该厂负责人安某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及环评报告的前提下,于2013年3月在阜城县王集乡前安庄村东头自己的一处院落内经营一家电镀厂。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但民警发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院内两个污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到外面约50米处一渗坑内。阜城县环保局对渗坑内污水进行取样,经衡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后得知,该渗坑内污水总铬浓度为2.82mg/L,总锌浓度为275.58mg/L。8月20日,安某因涉嫌污染环境被阜城县公安局环安大队上网追逃。期间,民警一方面对安某的社会关系、活动轨迹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落实布控措施;另一方面积极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安某主动来到阜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其在自家院落内无证经营电镀厂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