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扎实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工作

24.10.2014  10:32

日前,由平山县环保局和司法局牵头,从10月份到年底,在全县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新修订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拓展宣传渠道,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与新闻单位配合,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和普及新《环保法》的内容和有关知识。

一是利用媒体专栏宣传新《环保法》。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设立新环保法专栏,使公众第一时间掌握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政策,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深入推进新《环保法》“六进”活动。开展向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发放单行本的送法宣传活动。利用环保和法制节庆日在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挂图。

三是执法人员到企业现场监察以案说法。

四是在出租车等电子屏上滚动播放新环保法标语。在人群密集区设置固定标语牌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新《环保法》的新规定、新要求。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提升公众的环境法制意识,充分引导政府、企业和公众适应和运用新法,为新《环保法》的全面实施奠定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