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治理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 未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28.12.2015  22:27

  对于越冬之后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各地要提前部署复产验收工作,严格验收标准,明确验收程序,确保复产企业安全运行。未经验收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近日,我省启动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治理,加强尾矿库冬季运行安全管理,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用大工夫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省安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冬季气候严寒,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增加,尤其是目前非煤矿山企业由于市场原因停工停产的比例较大,企业安全生产疏于管理、存在问题较多。

  通知要求,要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冬季安全管理。地下矿山要切实加强机械通风管理,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符合设计要求的风扇,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通风的采场和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加强爆破通风安全管理,爆破后必须经检测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记录,确保入井及巷道空气温度符合生产要求,不符合规程、规定参数的巷道必须设置暖风设施,但严禁采用明火直接加热。停工停产的地下矿山应加强安全巡检,保障井下正常排水,加强对采空区、安全设施设备的监测,安全巡检工作要做到定人、定时,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加大井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巡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露天矿山遇大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要停止作业,避免冒险作业。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防火、防冻、防滑及防中毒工作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