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门小区火灾事件追踪:事发住宅业主承诺赔偿损失

11.08.2015  13:21

昨天我们的栏目报道了,凯旋门小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的事情。由于着火单元房内存放有大量易燃的劳保用品,致使火势不断蔓延扩大,增加了救援难度,并且殃及其他居民住房。那么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事发小区。

上午九点多,记者来到了昨天发生火灾的604室,此时,房间房门大开,屋内空无一人。但是在屋内,记者却可以看到,里面堆放了大量的被服、胶鞋等劳保用品,最高处足有半米多高,但是大部分已被烧毁,虽然已经过去了一天的时间,但是房间内还弥漫着燃烧的味道,地面和墙面上也还存有灭火时留下的水迹。而由于昨天的火灾,6楼的楼道和同楼层的其他三户的防盗门已被熏黑,甚至被烧变了形。

601室业主王女士表示,火灾发生后,物业工作人员已经来到家里,查看并记录下了受损情况,同时也表示会积极联系赔偿事宜。而604室内存放有大量易燃物品的情况,王女士也表示确实知道这个情况。

随后,记者又先后来到了楼下504室和楼上的704室。从外楼体看,704室的外墙已被熏黑,但704室并没有人,无法得知里面的受损情况。而在昨天的火灾中,504室则是受损严重,每个房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情况,甚至漏水严重的房间,都需要摆放水桶,用来接渗漏的水。

装修工人表示,除了看得到的渗水损失外,还耽误了工期,这部分损失也不小。而对于自己的损失,504室业主冯先生也是感觉很无奈。

冯先生表示,604室的租住户已经和他取得了联系,他们也正在协商赔偿的事宜,而对于发生的火灾,冯先生认为,物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向消防部门了解后得知,我国消防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而凯旋门小区物业却表示,对于604室将居民住宅改为仓库的情况他们事先并不知情。   

安经理说,该小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一层二层为劳保市场,上面则是民用房。所以尽管物业方面严令禁止房屋内当做仓库使用,但还是有一些商户在物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民用房租用为仓库使用。

而除了将民用房私自改为仓库使用的情况,记者在事发单元楼内,还注意到了另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

而其他楼层的消防通道内,也同样摆放了电动车或生活杂物,通行较为困难。但是整个大楼,仅仅在一楼通道内张贴了“消防通道 请勿占用”的提示标语,对于这样的情况,安经理也表示,他们都曾经进行过制止,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安经理表示,下一步他们积极的进行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而对于昨天火灾造成的损失,安经理表示,物业已经对遭受损失的业主进行了登记,604室业主也表示愿意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