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6岁女童被副校长杀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3.08.2014  09:08

    河北新闻网8月22日讯(通讯员丁力辛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周远)今天,河北省法院依法对涞源小学原副校长杨海军绑架侮辱案二审宣判,杨海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7月27日,被告人杨海军驾车行至涞源县一交叉路口处,遇见6岁的被害人陈某,遂以送其回家为由哄骗陈某上车,欲绑架陈某向其家人索要钱财。杨海军将陈某带到涞源县新环小区一房间控制,后用胶带捆绑陈某双手、缠绕口鼻,用双手捂陈某口、鼻致陈某死亡。杨海军杀害陈某后,对尸体进行猥亵。

     保定 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杨海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杨海军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海涛、王晓锋均提出上诉。

    省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判令民事赔偿的项目及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