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25.11.2016  12:04

  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公务卡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保持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的基本流程不变的基础上,应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公务卡财务管理制度,重点明确不具备刷卡条件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特殊事项,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从严控制现金支出事项,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何菲 刘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