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阜城县残联实行重残联合会审制,防范和化解办证矛盾

15.06.2016  21:47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将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护理补贴。

自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启动审核以来,要求变更升级和办理一、二级的残疾人呈现井喷现象,人们对办理一二级残疾证的心理期望值明显偏高,矛盾十分突出。为缓解矛盾,县残联和县医院分别成立了残疾人证办理和残疾人鉴定工作小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要求申请对象必须直接向县残联申请,县残联办证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符合重残等级条件的残疾人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不符合残疾等级的做好政策解释。一切过程都在公开透明中进行,工作人员不能徇私,不能违规,不敢舞弊,较好地遏制了违规行为的发生。近两个月来,县残联新办证286个。由于联合会审制的推行,既提高了对残疾等级标准把握的准确性,又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和防止了人为因素的干扰。群众普遍反映,残联办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大家心服口服。及时缓解了残疾人证办理和变更工作中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