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副市长给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发出公开信

01.04.2015  09:29
    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日前,唐山市政府副市长兼农工委书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李晓军给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发出了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信中指出: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地区发生多起森林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一定损失,敲响了森林防火工作警钟。作为县(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你们担负着“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在当前的关键时期,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层层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制定最周密的方案,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果。 信中要求:务必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当前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致使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各种森林火灾呈高发态势,并有失控的危险,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处于最紧要时刻。各县(市)区一定要清醒判断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紧盯防火关键部位,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务必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防火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当前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防火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要紧盯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督导制度,切实引起乡、村两级主要负责同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视。要严格实行约谈制度,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务必立即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别要认真落实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严禁各种烧秸秆、燎地边、燎荒、上坟烧纸等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严格依法打击。对重要林区、景区、深山区要落实封山措施,高标准开设防火隔离带,杜绝火烧连营情况发生。北部7个县(市)区要立即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各类火灾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特别要加大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等关键部位的巡护力度,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控,必须做到死看死守。     务必加强防火应急管理工作。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灭火装备和物资,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各级应急指挥部门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各级各类扑火队伍要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一旦发生火情,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重兵,小火当作大火打,在最短时间内将火扑灭,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并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要时刻把扑火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务必严格森林火灾法律责任追究。要加大问责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对防火责任制不落实、预防工作不到位、发现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迟报瞒报、扑救火灾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对在林区非法用火人员从重处罚,严厉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坚持从快从重的原则,彻查火灾原因,严惩火灾肇事者,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树立依法治火的权威。     信中强调: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希望你们一定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唐山市林业局 马树华 龙健) (第003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