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杰:敢于对碰瓷之恶说“不”

24.07.2014  12:05

    日前,厦门集美区的一个十字路口,有人用行车记录仪上传一段视频,主题应为“碰瓷”:一碰瓷男在一待左转的机动车前突然倒下,女司机一踩油门就轧了过去,但是又旋即停下。一时间,“碰瓷”引起热议。(7月23日《京华时报》)

    单看视频,不难猜测该碰瓷男非死即伤。这么一看,碰瓷果真是个技术活,还真得做好不要命的准备。从网友的一致反应看,都说轧的好,该轧!这么一评,也是能量十足,足以让今后的“碰瓷男”“碰瓷女”三思而后行,除非真不要命,就别再碰瓷了。

    但是,且慢,还是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女司机存在二次碾压的行为。男子倒下后约几秒钟,女司机左转弯行驶,其左前轮径直碾轧该男子。此时,女司机可能感到不对,但她并未下车,继续向前行驶,第二次碾轧了该男子。此后她才打开车门,张望了几秒钟。这么一来,网友“杨涛”猜测一种可能就发生了:女司机是看到了“碰瓷”者倒地,知道来者不善,尽管她车子已经停下来了,但心中一生气,故意加油碾压了过去,造成“碰瓷”者的死伤。这种情形下,尽管“碰瓷”者过错在先,但女司机主观上存在故意,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可能适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般来说,碰瓷对于司机来说都很突然,极容易惊慌失措不知所措,多数情况下吃了哑巴亏,自认倒霉。而对于碰瓷者来说,因为是有备而来,常常成功者十之八九,越碰越勇。所以,如果要问司机最痛恨什么?无疑,碰瓷就是其一。碰瓷,露出的是人性之恶,属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那么,碰瓷为何屡禁不止呢?首要因素就是碰瓷之后的证据缺失,没有了证据,碰瓷者就可信口雌黄,也善于见好就收。

    回头来评评厦门的这位“碰瓷男”,笔者以为他不过就是个碰瓷混混儿,倒地之后讹人一点钱财,成了正好,不成拉倒。原因很简单,那样的十字街口,应该都有电子眼,有360,碰瓷证据一抓一大把,这都是碰瓷男的硬伤。尽管如此,碰瓷男依旧十分可恶。毕竟,“碰瓷”这种讹诈他人钱财的行为,情节轻微要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就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还是要奉劝“碰瓷”者别玩火自焚,搞不好不但可能遭受处罚,还可能丢了卿卿性命,碾了白碾。

    观此视频,更大的收获是,今后可以这样有效地防止被“碰瓷”:1.文明、守法驾驶,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授人以柄”。尤其是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更要集中精力、细致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2.一旦发现疑似碰瓷,立即报警求助。碰瓷者的特点是碰了又碰,警方一般都会有记录。3.安装行车记录仪,同时用相机、DV、手机等设备对现场情景进行拍摄,尽可能对证据进行保存。

    碰瓷者有备而来,咱也不得不有备而去。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