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和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和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1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参评河北省教学名师及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名额见附件1。学校将择优推荐2人参加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1人参加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
二、申报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河北省教学名师及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候选人推荐可不重复。
4.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不要求具备省级教学名师资格。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须在3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报送至教务处。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推荐表(附件3及附件4,一式6份)及附件(支撑材料);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支撑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上述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程序与办法
1.单位推荐。推荐候选人须经各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专家评审。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根据《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附件5),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河北省教育厅进行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261067;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河北医科大学推荐河北省教学名师及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