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搞好政府采购审计需抓住的重点和方法
政府采购支出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之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除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更能有效的防范财政资金在货物、工程、服务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从而降低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积极揭露问题,督促有效整改,更是审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如何更深入、透彻的搞好政府采购审计,笔者根据自己的经验,认为需抓住以下几个重点及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是以预算控制为重点。首先通过收集年初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和年终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对比,寻找差异,分析原因,严防预算、决算 “两张皮”;其次是关注年初的采购预算是否做到精细化,明确采购到项目,以防预算在编制上因笼统、粗糙造成项目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调整;再是需要关注对于增加或追加的项目是否有相关的批示,以防采购单位擅自采购、以及无计划采购。
二是以执行方式为重点。政府采购的方式除了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总体框架,各级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年度采购目录,对采购的项目,包括工程、货物、服务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范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均会按照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因此审计时要关注相关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同时检查采购单位的申报资料,包括类别、金额、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特别需要的是通过全年采购项目进行汇总,关注有无同类型、同年度甚至同月发生的采购项目,分析是否存在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以及定向招标这些行为。
三是以采购标准为重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着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标准,然而,有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在诸如:公务用车、通用设备等方面,不排除讲奢华、讲排场,敢于在“四风”面前顶风而上,加上采购管理部门也把关不严,认为反正有领导签字,睁只眼闭只眼,从而放任其超标现象产生。为此,审计部门要将此作为重点,检查从申报到资金拨付整个过程中,关注违规行为产生的主要环节在哪里,弄清楚责任人,必要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四是以合同签约为重点。采购合同的约定,包括项目、金额、供货单位、内容等,这些都是审计部门需要仔细审核的重要事项,重点关注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有效的采购合同,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也要关注采购结算金额是否和合同具有差异,对超出的部分是否有补充的依据进行支撑,或者按照规定重新进行采购,从而确定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五是以项目验收为重点。但凡每一项政府集中采购或者分散采购的行为在完结时,必须经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技术、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方能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和质量保证,以确定事物的完整性、真实性。因此,审计人员要通过收集和检查相关的验收报告包括《政府采购确认函》等关键性资料,以确定项目实施完毕。
六是以计划备案为重点。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单位或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以批复的预算编制政府实施采购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因此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时有必要到地方财政管理部门对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关注是否有《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再通过委托协议、采购合同、发票等,从时间逻辑上分析,关注采购人是否存在未申报采购计划就进行采购的“边采边报、采后再报”等违规情形。
七是以资金拨付为重点。资金的拨付是整个政府采购过程审计需要关注的核心环节,很多问题会出现在资金拨付上面,首先需要通过合同法定供应商的名称、内容、账户这些关键条件,与凭证反映的银行转账单进行对比,关注两者特别是银行账号是否一致,否则就有可能是有舞弊行为,甚至个人违纪违法行为;再者关注资金拨付在程序上的合规性,在资金必须经由财政部门直达供应商的同时,要关注是否有不按照进度进行提前支付的情况,或者有滞拨、超拨的行为,并分析原因,寻找疑点。(胡绪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