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31.12.2015  17:25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的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将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护理补贴。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专项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