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分三次进行

03.05.2016  12:48

  《2016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日前出台,我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分别为提前批录取、第一次集中录取、第二次集中录取。

  据悉,“3+4”本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不集中组织,录取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原则在7月上旬进行。第一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第二次集中录取时间为9月下旬,分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两部分进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计委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允许招收中等医学类专业的省外学生。“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