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划定南水北调工程水源保护区 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12平方公里

12.09.2017  17:00

本报讯(记者马彦铭)近日,省南水北调办、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完善方案》。方案提出,我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12平方公里,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10平方公里。

根据要求,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省南水北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北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完全封闭式输水渠道、非完全封闭式输水渠道、建筑物段三种不同工程类型划定。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北段担负着向北京、天津及我省中南部地区城镇生活供水的重要任务,是京津和我省的重要饮用水源。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防范水质污染、保障输水水质安全提供了政策依据。


源自:20170912河北日报

http://hbrb.hebnews.cn/pc/paper/c/201709/12/c21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