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总局局长:基层小官贪腐往往查处一案挖出一窝

04.02.2015  11:16

徐 骏绘(人民视觉)

制图:宋 嵩

    ■村干部发案较多,往往查处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

    ■今年将紧盯民生领域贪腐,同时彻查群众身边的腐败

    本报北京2月3日电(记者彭波)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以来,最高检反贪总局明确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及索贿受贿等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201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社会保障、扶贫救灾、 教育 科研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601件23443人,涉案总金额58.9亿元。其中,镇乡村干部发案较多,共查办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10593人,占45.2%。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表示,针对小官巨腐的问题,最高检自2013年初部署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运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和区域联动办案机制实战功能,深挖窝案、串案、案中案,不断加大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

    “从办案情况看,除镇乡村干部发案较多外,重点领域和环节犯罪严重。”徐进辉说,全国检察机关去年前11个月查办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新农村建设和惠农资金管理、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案件13632件,占77.5%。这些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普遍涉案金额较大,其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14425件,占82%,50万元以上案件2784件。此外,共同犯罪、窝串案件较为普遍,“表现为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共同实施犯罪,往往是查处一案,挖出一窝、带出一串。”徐进辉说。

    今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惠民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等民生领域的案件。同时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办案指导和督办,确保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