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审计局“四严格”助力审计质量提升

26.10.2015  09:45

 


  一、严格方案编制程序。针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方案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程序不合规,方案内容未能完全反映审计目标的要求,针对性欠缺等问题。规定年度所有审计项目必须按上级要求在审计期间时间内,将审计实施方案报单位审理部门审核,重大审计实施方案提请审计业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从而有效促进审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严格取证程序。在审计过程,审计组将根据审计对象和内容的不同,灵活选取调查多种方法,多渠道获取审计证据。此外,为切实提高审计过程的严谨性,审计组在获取证据时,改变事后签字盖章的传统习惯,推行审计取证单和取证材料清单制度,采取取证人和被审计单位现场签字、盖章、一事一结,以此确保审计取证程序严谨,所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及证据链的关联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审理程序。要综合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审计风险、审计证据类型、获取审计证据途径及审计人员的经验,来合理确定证据真实性、充分性。同时,采取科室、分管领导复核审理,确保审计结论正确无误。
  四、严格控制内在质量。要注重审计的内在质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注重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去分析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提高审计内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