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里的安全隐忧②:电动车频频自燃“国标滞后”是祸首

24.06.2014  13:43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原付川 实习生 闫 明 

     电动车自燃现象增多,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近日,藁城市丘头镇堤上村王女士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在室内自燃,该电动车已使用两年,在关掉启动锁、没有充电的状态下,突然在室内自燃。由于家里有人,发现和救援及时,在邻居的帮助下,火势被控制,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但还是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

    无独有偶,5月27日,在 石家庄 市新华区金亿城南门,一辆电动车自燃后被烧坏,幸亏距离商场较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前不久, 邯郸 市也有两辆电动车先后自燃,但由于都发生在露天场所,且救援及时,除电动车被烧毁外,没有造成其他损失。“夏季电动车自燃事件很多,今年我们参加了多次此类救援行动。”邯郸市公安消防支队一中队政治指导员毕磊说。

    毕磊认为,电动车一旦自燃非常危险。去年10月,北京喜隆多商场发生重大火灾,整座楼立体燃烧,两名消防员在救火中牺牲。后经查明,火灾直接原因为商场内麦当劳送外卖用的电动车充电时起火自燃。据悉,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电动车拥有量1000多万辆,平均七八个人就拥有一辆。“正因为电动车的基数特别大,如果电动车在室内或商场发生自燃,而救援又不够及时,就可能致使房屋或商场着火,进而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毕磊说。

    毕磊提醒电动车车主:为减少自燃的几率,不要私自改动电动车电气线路。充电时注意散热和通风,充电时间不宜太长。当然,也不要在楼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并给电动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