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13.01.2016  12:1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    
  按照第9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和《 河北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对此,2015年9月份省厅以冀商运行  号文件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及时了解各地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高度重视。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是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置换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环保优先的一项大事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立即督查。按照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凡未能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一律责令立即整改,确保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和市场稳定。同时,要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三、摸清底数。请将本市截止到2015年底加油站数量(其中属于中 石油 、中石化系统的数量)、因原址改扩建等原因暂时停业加油站数量(其中属于中石油、中石化系统的数量),未能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以及仅能供应国五标准汽油不能供应国五标准柴油的加油站数量和具体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版),于1月15日下午5:00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1月15日后每周四下午5:00前,将本市经整改能够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加油站名单报省厅市场运行处(联系人:杨彦霞  电话:0311-87909671  传真:0311-87909675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市商务局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处)长,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密切关注本地成品油市场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省厅。

                              河北省商务厅
                              2016年1月7日


抄送:中石油河北销售公司、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